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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意见》

2022/08/25 13:48 234

近日,市民政局印发了《关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帮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五社联动”工作,现就《意见》作如下政策解读。

近日,市民政局印发了《关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帮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五社联动”工作,现就《意见》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及意义

2021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提出“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2021年9月,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9号),提出“构建社区与社会组织、 社会工作者、 社区志愿者、 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2022年,《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五社联动’”,市委改革办将“健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写入了《市委深改委2022年工作要点》和《2022年改革经验总结复制推广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借鉴湖北、河北、内蒙古、陕西等地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意见》。文件成稿后在局公众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区县民政部门意见,共收到0条修改建议。经局党组会集体审议通过,制定印发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坚持党对“五社联动”的全面领导。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关制度,“五社联动”工作中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由村(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在社会组织中应建尽建党的组织,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社会组织负责人,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确保社会组织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服从服务大局。抓好党建带群建,推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推动党的组织向最基层延伸。注重将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及社区社会组织、社会慈善资源中的优秀分子发展成党员,推进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以社区党员为骨干,包含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成员及业主委员会、驻区单位等多方治理主体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二)加快拓展“五社联动”依托载体。按照《城市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导则》,做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建设,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室、养老服务站(互助养老点)、志愿服务站点等服务设施,为推进“五社联动”、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场地、资源和人力支持。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大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通过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加快培育发展社区基金会、互助帮困协会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支持依法设立社区基金。不断拓宽“五社”参与基层治理制度化渠道,充分发挥“五社”各自功能和优势,优化社区公共资源配置,凝聚为民服务合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不断丰富“五社联动”服务内容。将“五社联动”机制嵌入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容,为基层公共服务赋能。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动员各方主体参与基层民主协商,重点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围绕社区扶老、助困、恤孤、助残及社区治理等领域,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心理疏导、情绪支持、资源链接等服务。深化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积分兑换实践探索,扎实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鼓励社区志愿者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积极参与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和社区治理。村(社区)“两委”要在乡镇(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盘活辖区资源,支持引导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服务,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深化创新“五社联动”运作机制。坚持在城乡社区协商中吸纳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代表、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代表参与,针对居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设计可实施、可操作、具体化的社会服务项目。坚持在项目运作中实施“五社联动”,依托城乡社区等各类社会服务平台,社会工作者协助村(社区)“两委”通过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整合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志愿者等社会资源,采取微创投、微治理等形式,面向居民开展项目化的社区服务与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开发设计公益服务项目,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募捐活动,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公益慈善资金通过购买服务、设立专项基金、公益创投、积分激励、项目大赛等形式,拓展社区服务渠道,丰富社区服务资源,打造社区服务品牌。鼓励实施慈善款物募用分离,慈善组织等资助型组织负责募集款物,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服务型组织负责调研需求和开展服务,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力量协同,实现慈善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机制,在应急状态下,由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辖区各类资源和力量,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五社联动”工作。

(五)持续壮大“五社联动”人才队伍。持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动社区工作者“社工化”,通过完善激励政策、加强专业培训等方式,鼓励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社会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或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提升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创新基层治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推动将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重庆市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实施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发展工程,培育领军人才和骨干队伍。积极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基层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等带头加入,发动社区居民、物业企业员工、社区社会组织成员投身社区志愿服务。推广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作服务机制,加强社区公益慈善项目策划和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运用,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

(六)全面促进“五社联动”供需对接。开展城乡社区居民需求调研,摸清居民的多层次、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盘活辖区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慈善资源等各类资源,建立基层社会服务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促进供需对接。规范城乡社区协商运行机制和流程,将城乡居民问题诉求通过议事协商的方式进行分类分责处理。推进互联网与“五社联动”深度融合,依托“渝快社区”APP及小程序、智慧社区平台,建立“五社联动”信息收集、共享、调处、反馈机制,推动“五社”资源清单与居民需求清单的多渠道、便捷化、精准化对接,有效回应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三、适用对象

各区县民政部门及全市社会工作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等。

四、执行时限

自《意见》印发之日起实施。若国家、市出台新政策法规,从其规定。

五、注意事项

1.关于“五社联动”的分项目标。到“十四五”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8万人(其中持社工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3万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作用充分发挥,村(社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率于2022年末达到70%,于2023年末达到100%;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达到18人,城乡社区工作者持社工证比例达到15%;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2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6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实名认证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22%,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慈善组织总数较“十三五”末翻一番,社区基金不少于200个,每个城乡社区拥有1家以上登记或备案的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2.关于“五社联动”的整体目标。每个区县每年新增不少于2个“五社联动”示范点,逐步打造一批市级和区县级“五社联动”示范点,到2025年末实现“五社联动”机制普遍运用,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六、关键词和专业名词解释

五社联动:是指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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