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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是否开案,这4点帮助你决定

2022/11/15 10:20 161

对于开案(非热线类),四个准则可以帮助你决定是否开案:

1. 见到案主本人,即见到你要开案的那个人;
2. 你能明确案主的需求;
3. 案主或监护人同意你开展工作;
4. 能够持续地接触案主
下面举些例子讲述一下各点的内容:
社工是否开案,这4点帮助你决定(图1)
第一点,见到案主本人,即见到你要开案的那个人。很多时候我们有一些部门转介个案过来,例如居委、民政部门、学校等其他机构,他们(1)或转交简单的基本资料例如姓名、联系方式和住址,(2)或会转交较详细的资料、发生什么事情、希望社工如何做(注意是转介部门希望,而不是个案希望),(3)或联同一起上门跟进。
对于(1)、(2)的情况,如果你连要开案的那个人都没有见到就开案就真的不行。
案主长什么样你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有你的存在也不知道、他愿不愿意与你接触不知道、他是否需要服务你不确定、他需要什么服务你不确定,怎样可以开案?
另外一种情况也很常见,就是家长求助的情况,家长表示TA的孩子怎样怎样,希望他可以怎样怎样,希望社工帮助,但是这种情况很多时候都只是见到家长,见不到孩子的,如果你觉得这样就可以开案的话,那就参考刚才说的对于(1)、(2)情况的说明。家长求助的情况,最好就是把家长也发展成案主。

社工是否开案,这4点帮助你决定(图2)

第二点,明确案主的需求。(1)如果是主动求助,一般会讲出求助的困扰,希望社工帮助。
但是很多时候,案主只会讲出他的问题、他的困难,那么他的需求是什么呢?
例如,一个青少年到访跟社工说,最近很烦恼,心情烦躁。这个时候,他说出了他面临的一些困扰,你会怎么做?
最基本的应该也要问:a.发生什么事情了?b.什么时候开始觉得烦躁的?c.一般有什么事情的时候会特别明显?d.这些烦恼对自己造成了什么影响?例如青少年说最近学习成绩下降(现状),然后妈妈又唠叨自己(现状),就感觉很烦(问题/困扰)。觉得烦的时候就容易没有心思学习了(影响)。
这个时候,就可以和青少年去明确需求了:你希望知道可以怎样收拾烦躁心情,专心学吗?还是想了解怎么提升成绩?还是在跟妈妈沟通方面希望知道如何做?通过这个例子,大家能看出问题和需求的分别吗?
题就是令服务对象造成的不良影响,这里举的例子是服务对象表达出来的不良影响,还有一些针对如儿童这种群体的不良影响是通过专业评估而明确的。
而需求就是针对这些不良影响而可以呈现的方法,或者是补充因为缺少这个内容而导致的不良影响,一个简单的例子:儿童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吃而导致营养不良,那他的需求就是要有足够的食物,从而解决营养不良这个问题/影响。
那一般来说,这个需求是可以和服务对象明确,明确后,就可以订立具体的工作目标。
(2)如果不是主动求助的,而是社工通过接触要去发掘的话,该如何去发掘?关键的是两个方面:一是要有发掘需求的思维和敏感性,二是要有通过观察和访谈的技巧、触觉。
发掘需求的思维,不妨从马斯洛需求理论、Bradshaw提出的需求分类、人不同的发展阶段的常规需求这三个方面入手。而观察和访谈都会基于你对需求的了解去进行。
例如,一个在广州读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如果你看见他的衣服经常比较脏,无论是刚到学校还是放学回家、还有你看见他放学出来基本都是自己走回家。你会怎么想?从马斯洛需求理论的生理与安全需求上看,他衣服脏反映着他的照顾是缺乏的,他独自回家也反映着他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从人不同的发展阶段的常规需求来看,小学三年级已经开始了群体生活三年,也已经有结识朋友的需求,基本独自回家会不会反映着他在学校没有认识到朋友?会因为什么原因?衣服脏被嫌弃?缺乏交友技巧?还是其他?
这个时候,我们就会从一些现象/问题来推测服务对象可能存在什么问题,他的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他确切的需求是什么?

社工是否开案,这4点帮助你决定(图3)

第三点,一般来说,我们开展个案需要获得案主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在学校开展的个案,更需要获得学校的同意。
当然一些特别是情况除外,例如涉及儿童生命安全等权益受侵害,而侵害人可能就是家长。
另外就是这几年因为司法对未成年人判处的调整,开展的司法矫正个案,这种情况一般是司法强制执行。

社工是否开案,这4点帮助你决定(图4)

第四点,能够持续接触案主是跟进个案的基础,如果接触不了案主,也就跟进不下去,难以成为一个个案。
这个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是案主个人层面,是否愿意继续接触。另一方面,有没有客观的条件可以保证。
例如,与学校合作的可以定期到校与案主见面、与家长合作的可以到访家庭与案主见面。
有一些情况是家长求助,但案主关着房门,社工多次上门都除了第一次外都接触不到案主,这种情况其实很难开案,开了案也不算是一个个案。也仅仅可以作为一个家长的咨询个案。

者:上进的林姑娘 

来源:“邂逅社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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